什么是拉姆齐法则
拉姆齐法则是由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弗兰克·拉姆齐于1927年在其发表的《对税收理论的贡献》一文中提出的关于制定税率的准则。即: “为了使税收的超额负担达到最小,税率的制定应能够使得每种商品需求量减少的百分比相等”。这种使超额负担最小的税叫做拉姆齐税。基本思路:边际税收的效率损失相等
循经济学中常用的边际分析方法,不难发现,要想使对不同商品课税所带来的总体效率损失最小,只有当从不同商品征得的最后一单位税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都相等的情况下才行。也就是说,只要从某种商品征得的最后一单位税收引起的效率损失大于其他的商品,那么就还有可能通过改变征税办法降低效率损失,只要适当降低该商品税率,提高其他商品税率,就能够实现效率损失最小化。因此,效率损失最小的原则可以表述为边际税收效率损失相等原则。
在这一原则下,可以使用代数方式,也可以使用几何方式,得到拉姆齐法则的两种表述,一种称为逆弹性法则,另一种称为需求等比例递减法则。
对拉姆齐法则的简要批评
拉姆齐法则对最优商品税问题提出了极有价值的理论见解,但这并不表示它是完美无缺的。主要的批评集中在它并没有完全解决前面已指出的效率损失研究中的各种遗憾,比如,它只考虑了结合不同商品的需求弹性确定最优税率的问题,仍然没有考虑商品之间可能具有替代或互补的关系;也没有专门处理闲暇这类商品的征税问题;按照它的逆弹性法则,虽然可以更为准确地确定不同商品之间理想的相对税率,但是,如果有一种无弹性的商品,该法则仍会赞同把所有的税收都加到它头上;而这样一来,就又暴露了它的一个最为严重的问题,忽略收入分配。下面我们就对这里提到的对闲暇的课税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再作一些具体分析。
举个例子通俗的说一下拉姆齐法则
李四看上了张三在前海的一套房子,他们约定好要以800万元的价格成交。这时政府突然跑出来说:“为了打击炒房,控制房价,我们要征收5%的增值税!张三你当年买入这套房只花了500万,现在800万出售,你需要缴纳15万元的增值税。”
张三一看要交这么多税,便打了退堂鼓:“抱歉,那我先不卖了,反正最近也没那么着急用钱。”
可是李四着急买房结婚呀,他觉得不买房实在不行,于是只好咬牙跑过来找张三:“你还是卖给我吧,这15万元的增值税就我来交好了。”
最后,李四花815万元买到了这套房子。人们号称加税是为了打击炒房,降低房价,但实际上购房者李四最后还多花了15万元。
这背后道理是“拉姆齐法则(Ramsey Rule)”。
拉姆齐法则是英国剑桥大学的弗兰克·拉姆齐最早在1927年提出的。
这法则是说,不管政府规定税赋是向哪一方征收的,都不影响买卖双方分担税负的比例。而在同一税率水平下,哪一方分担较大比例,取决于买卖双方当中谁更迫切需要达成交易。
今天中国的二手房交易是对这个法则的完美展示。
从法律规定上看,二手房交易的个税、增值税都应该由出售者缴纳,但在现实交易中,往往是购房者在缴纳。这是因为在当今中国大多数城市,房屋还是供不应求的,往往是购房者更需要达成交易。
很多时候,我们要做好事之前,尤其是以出台法律的力度做好事之前,最好先搞清楚事情的逻辑,否则不仅事倍功半,还可能适得其反。
政府征税,就是把交易者手中的蛋糕切走一块,蛋糕变小了,交易双方怎么可能得益呢。
专家号称只向售房者征税,那不过是这些专家走狗用来糊弄百姓的话术罢了,实际上表面上说向谁征收根本不重要。只要蛋糕被切走了,双方就肯定受损,而弱者一方(迫切需要交易的一方)受损会更大。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水是一定会往低处流的,并不会因为谁出台一个法律,这物理规律就改变了。经济学规律同理。亘古不变。
说明,文章数据引用权威财经媒体,比如东方财富网,新浪财经等。